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预答辩制度的规定》的要求,我院2021下预答辩的具体安排如下:
1、预答辩时间: 2021年9月13-25日之间。
2、参加预答辩的对象:2021年下申请论文送审的所有学生。
3、申请预答辩的研究生,应在本专业预答辩时间3天前联系本组记录秘书同学,上交学位论文预答辩初稿的电子稿或者纸质稿,逾期作自动延期处理。
4、预答辩小组由3人组成(含组长1人),导师不能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每组有1名预答辩记录秘书,记录预答辩意见。
5、预答辩学员在预答辩中报告学位论文内容,对预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在预答辩中,预答辩小组应严格审查学位论文,对学位论文选题的意义、研究工作的独立见解、写作规范性与写作质量以及预答辩结果等提出明确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通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或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7、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与补充。未通过预答辩的,论文送审和答辩延期到下一次,并仍须通过预答辩。
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0579-82282226,联系人:刘老师
2、高等教育学博士预答辩安排表(艾米尔)20210916.docx
3、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研究生-贾志国-张琪娜-秦桂花-丁福军-预答辩安排表20210918.doc
4、教育学原理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安排公告20210918.doc
5、心理学硕士-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预答辩安排公告20210922.doc
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