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要求,我院2021年下以专业为单位组织进行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结果详见附件。即日起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579-82283780。公示期结束,将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考核不合格(等级为C+D)的研究生务必根据专家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论文,2022年1月15日前各学位点组织完成第二次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
3-(公示版)教师教育学院2021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成绩汇总150人20211130.xlsx
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