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建“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思政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投诉。
二、申请条件
(一)普通招考
1.学术型博士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5;
②TOEFL≥80分或IELTS≥5.5;
③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最新文件规定);
⑤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资格考试。
(5)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科研成果(2019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不含录用通知);
②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已公开(署名前两名);
③出版学术专著、教材、译著(署名前两名);
④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二),赛区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注:“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视同学生第一作者。
2.专业博士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已获硕士学位。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
②TOEFL≥80分或IELTS≥5.5;
③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最新文件规定);
⑤获得英语国家或地区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学位;
⑥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资格考试。
(6)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科研成果(2017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报考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不含录用通知);
②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已公开(署名前两名);
③出版学术专著、教材、译著(署名前两名);
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⑤获设区市及以上教坛新秀、省级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
(7)各招生领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暂不招收下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①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②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收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③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招收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具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硕博连读
1.符合学术型博士普通招考申请条件第1-4条。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且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2月28日
2.报名网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二)缴费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
2.报名信息填写请参照附件《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4.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提交材料
1.申请学术型博士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请考生按照报考专业下载附件填写,含报考导师初审意见);
(2)《专家推荐信》2封(原件密封)(下载附件填写);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6)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7)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硕士和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9)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10)应届硕士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1份(校级教务部门用章);
(11)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论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
(13)体现考生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限10项(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其中必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和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不含录用通知;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另外包括其他非代表作期刊论文、著作、教材、课题、获奖成果等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专著与期刊论文需含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考生所有科研材料需按序整理)。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1-7条,同时提交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2.申请教育专业博士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请考生按照报考专业下载附件填写);
(2)《专家推荐信》2封(原件密封)(下载附件填写);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6)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7)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硕士和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9)在职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10)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具体要求如下:
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
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学科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同时附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
高等学校(含本专科)的各级各类管理人员,须需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行政级别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学校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高中(含中职中专)的各级各类管理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各级各类管理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汉语国际与教育方向:
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11)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
(13)体现考生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限10项(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其中必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和报考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不含录用通知);另外包括其他非代表作期刊论文、著作、教材、课题、获奖成果等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专著与期刊论文需含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考生所有科研材料需按序整理)。
注:以上各类招生所需材料务必在报名结束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交到报考学院,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报考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还。
(五)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1)教育学博士、心理学博士、教育专业博士(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
教育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7幢433室(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780)。
(2)教育专业博士(汉语国际教育方向)
国际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4幢216室(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9883)。
四、选拔流程
(一)资格审查
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由专家组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科研能力评价,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匿名评分,形成专家科研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考核
1.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不低于1:3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学科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2.学院成立由5人及以上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综合考核小组负责考生的专业基础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
(1)专业基础考核(40%):考核内容为1门专业课(考试科目见附件8),专业基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10%):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综合考核小组专家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3)综合面试考核(50%):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面试环节除共同性必答问题之外,每个方向应提出若干个具体专业问题。考生须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陈述学习科研经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就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进行答辩。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家对每位考生进行实名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 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 取
学院综合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材料审核占30%,综合考核占70%),分招生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内每位导师每年招1名学术型博士)。在同一专业招生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考生分数高低和导师接收意愿依次调剂。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普通招考:
总成绩=材料审核×30%+(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70%
硕博连读:
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4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10%+综合面试考核×50%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考核不及格(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拟录取为定向类别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录取。
(四)录取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学位点招生计划的20%(小数点不进位)。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为定向培养。
七、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信息公开的网址:/
学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79-82283780;邮箱:jyjw@zjnu.cn
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0579-82283026;邮箱:yzb@zjnu.cn
九、其他说明
(一)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二)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学院不承担责任。
(三)硕博连读考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校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生按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如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
(四)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