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心理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技能的培养,促进研究生之间及导师之间相互交流,同时为选拔优秀学生和作品参加教指委组织的全国比赛以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等,经研究决定,举办心理学应用与实践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
由教师教育学院、心理与脑科学研究院组织。
二、比赛对象
在读的应用心理专硕、心理学学硕、心理学博士生。
三、比赛内容与奖项设置
大赛包含四个比赛:心理辅导教学技能比赛、个别心理咨询技能比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位选手限参加一个比赛。四个比赛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最终获奖者由浙江师范大学颁发获奖证书。获一等奖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培育和推荐参加省赛或国赛。
四、比赛时间
四个比赛均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时间为2022年8月15月,采用作品提交和评审形式,评审出三等奖和拟一二等奖。拟一二等奖选手于9月份进行决赛,决赛采用现场比赛和答辩形式。
五、比赛具体要求
(一)心理辅导课教学技能比赛
心理辅导课教学技能竞赛主要关注选手在心理辅导课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过程中的能力。初赛阶段,选手需提交心理辅导课教学片段的录像和教案。决赛阶段,选手现场抽题,进行模拟授课。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个别心理咨询技能比赛
个别心理咨询技能比赛主要关注选手在个别心理咨询方面掌握的咨询理念、咨询方法以及咨询技术的使用。初赛阶段,选手需提交心理咨询片段的录像和教案。决赛阶段,选手现场抽题,进行模拟咨询。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项目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心理学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等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心理学与与教育、医疗、交通、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比赛
参赛作品为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教师教育学院
心理与脑科学研究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