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党委研工部《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师教育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于学校名额分配结果未定,学院的具体名额分配另作通知,建议查阅往年国奖名额自行参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及附件1《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之规定组织联评。在考虑各专业博士研究生人数的基础上,科研分数高者优先推荐、高水平成果优先推荐,最终结果以学校评审结果为准。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正选名额,按照教育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心理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三类研究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由于学校名额分配结果未定,学院的具体名额分配另作通知,建议查阅往年国奖名额自行参考。评选过程中,如某一类别因符合评审条件人数少于初次分配名额,造成本类别评选不足的,余下名额由学院收回,提交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二次分配。
三、申请条件
(一)必须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党委研工部《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http://yjsb.zjnu.edu.cn/2022/0910/c4739a401979/page.htm中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符合2021年10月修订的《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法》(附件1)中所列的条件。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在2022年9月16日中午12:00前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进行自主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网络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被国际权威索引数据库收录的,须开具有效检索证明(有正规检测单位公章)。导师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意见。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16日中午12:00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年级辅导员处(17幢423办公室);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16日中午12:00前将《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4、5。注意:学硕、专硕、博士研究生的汇总表版本不同,请注意区分)以“姓名+手机长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汇总表”格式命名,于2022年9月16日中午12:00前(含12:00)发送到zsdjsjy666666@163.com,过期不候。
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16日12:00前同时完成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提交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年级辅导员处、发送成果汇总表到指定邮箱。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逾期未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视为主动放弃申请,学院不再受理申请。
(二)学院初评及公示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并在教师教育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受理申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学校。
附件3: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汇总表(学硕).xlsx
附件4: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汇总表(专硕).xlsx
附件5: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汇总表(博士).xlsx
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