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硕士学位点:
按照学校与学院教育硕士实习工作部署,新学期将开展2021级专业硕士实习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1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习工作方案》要求,先由各方向负责人根据学生对实习地区和学校的意愿,初步拟定专业编队实习学校及学生人数后填写《2022-2023春季学期各专业教育硕士学位点实习计划表》(见附件),再由学院综合考虑地域、学段、是否为研究生基地、附属学校、教师发展需求等,经统筹后,由各学位点联系确定专业编队实习学校,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混合编队实习学校(教师发展学校、研究生基地和附属学校),最终确定实习单位学生分布名单。
自主实习的学生需提出申请,并出具实习学校及实践指导教师资质及同意书,经导师及领域方向负责人同意后报研究生办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自主实习。自主实习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领域方向的5%以内,实习学校原则上应是省级示范学校,或拥有相关学科领域的省级平台,或实践指导教师应拥有设区市的市级名师及以上称号。请在2023年2月17日前填好发邮箱752398620@qq.com。
联系人:刘冬仙老师 0579-82282226(研究生办电话)
附件一:2023年春季学期各专业教育硕士学位点实习计划表.doc
教育学院
2023年2月6日